【本報訊】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貪案,高院昨日進行第二次非公開的審前覆核聆訊,外界不得入內旁聽,涉案五名被告毋須親身到庭,他們都委託律師代表出席聆訊。剛於上周被高院頒令破產的許仕仁,繼續委託大律師蔡維邦及律師黃國基作代表。黃國基表示,暫時未知許仕仁會否申請法律援助。
案件定於明年一月廿日進行第三次審前覆核聆訊,控辯雙方屆時可能有法律爭議,聆訊兩日;而正式的開審日期則是五月八日。五名被告包括許仕仁、新鴻基地產發展有限公司聯席主席郭炳江及郭炳聯兄弟、新地執行董事陳鉅源、以及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五人共涉及八罪,包括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串謀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及提供虛假資料罪等。
案件編號:HCCC 98/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