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擬授權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聆聽截聽成果以防止執法人員竊聽法律專業保密權資料及新聞材料的條例修訂草案,將於明年提交立法會審議。當局亦考慮使用封條,防止執法人員利用抽取式媒體,如USB手指等複製截聽資料;不過,多名立法會議員關注有執法人員竟私下保留截聽資料長達數年,認為指引形同虛設,惟新任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邵德煒指有關執法機關沒有違規,遭議員圍插「手鬆」。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昨討論「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二○一二年周年報告」,特別提及前年十一月一宗個案,一名曾負責指揮調查工作的執法人員,被發現保留截取通訊文件,根據指引,有關文件應於行動結束後一個月內銷毀,但該名執法人員後來因其他案件遭刑事審訊後被革職,故沒有因保留截取通訊文件而被採取紀律行動。邵德煒在報告中指,有關文件應於數年前銷毀,但因執法機構已發出指引,認為事件不屬違規個案。
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認為事件相當嚴重;議員何秀蘭直指邵德煒「手鬆」,應追究涉事執法人員的上司有否做好監管工作;議員梁國雄形容事件「荒謬」,令他對執法部門監聽工作「無晒信心」,認為邵表現不合格;議員陳志全則指邵有維護執法部門之嫌,「犯咁大嘅錯,都唔叫違規?」認為相關指引是形同虛設。
保安局局長黎棟國表示,相信邵指執法機關沒有違規而非個人,又謂有關個案是由執法機關主動匯報,但同意再以書面回覆議員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