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擠迫戶準則過時 易爆發家暴

相見好,同住難!公屋擠迫戶蝸居於狹窄空間,完全沒有私人空間,易生摩擦,過往亦時有發生因居住環境擠迫,引發家庭衝突事件。公屋組織則指,現時擠迫戶準則過時,一些隱形的擠迫戶調遷期更是遙遙無期。

公屋擠迫戶現時全港約有三千戶,凡指公屋人均居住空間為五點五平方米以下的住戶,而準擠迫戶為居住空間五點五平方米以上、七平方米以下的住戶,則約有二萬四千戶。今年十月,東涌逸東邨險發生一宗「一鑊熟」倫常案,一對兄弟因金錢問題起爭執,有人購買通渠水向家人潑淋,揭發該住所乃十人擠迫戶,家人常因爭廁所、爭電視及電腦起爭執,疑因積怨起衝突。

配屋忽略家庭結構性

公屋聯會主席王坤批評,現行擠迫戶準則已沿用三十年,早已不合時宜。他說,只以人均空間計算,忽略家庭結構重要,倘為非核心家庭,則易產生婆媳、兄弟、姐妹等糾紛。另外,內地人來港家庭團聚,倘若年齡已過十八歲,因而未能申請加戶,亦會造成隱形擠迫戶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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