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北上買樓,慎防陷入「低首付陷阱」!部分內地房地產發展商為提高銷售量,推出「低首付」或「零首付」(首付即首期)吸客。但本報發現,「低首付」或「零首付」極可能是糖衣陷阱,發展商實際將樓價抬高,令銀行批出更高按揭貸款。近日一名港婦以「低首付」方式在惠州買樓,支付四萬元人民幣(下同)「首期」始發現「首期」原來是手續費,而且要繳交更高昂的房產稅。港婦與發展商理論後,反被指敲詐勒索,被當地警方羈押逾兩個月後,精神幾近崩潰,更一度割脈自殺。熟知內地房地產買賣人士指出,這類「低首付」手法,不止令買家多付房產稅,相關行為更屬違法,最高可被判監十年以上。
「本身諗住開開心心買間屋,可以得閒返去玩吓,點估到會搞成咁!」現時仍被扣惠州市惠陽區看守所的陳女士較早時接受本報訪問,坦言從未想過買樓竟換來牢獄生涯。四十四歲陳女士去年七月到廣東省惠州市淡水睇樓,看中一個新落成的樓盤,陳女士曾有猶豫,因為樓價四十幾萬元,三成首期便需十三萬多元。「對方同我講,可以幫我做『低首付』,只要畀四萬幾蚊,就可以做業主。」陳女士眼見條件吸引,便即時答允,並分四次合共支付了四萬六千多元,「當時經紀講明呢筆錢係首期,佢開畀我嘅收據,都寫明係訂金同首期。」
直至去年底她辦理房產證交房產稅,發現稅額較預期高出六千多元,細看之下,始發現合約上列明的樓價竟是六十五萬多元,發現合約上的樓價經刻意抬高,以便銀行可批出樓價七成貸款,即四十五萬多元。雖然她毋須支付近二十萬元的差價,卻要支付稅款,早前所支付的四萬多元,原來只是發展商「抬價」的手續費。
陳女士大感不滿,多番致電及上門找發展商理論,要求按原價做按揭及退回多繳房產稅遭拒。至九月二十六日,她被指向發展商敲詐勒索,被當地派出所拘留,「派出所啲人話,只要同意發展商以原價回購單位,撤銷所有買賣合約,便可和解無事,但我無做錯,點都唔會屈服,我只係想將四萬蚊當首期,同取回多繳的六千多元稅項!」
陳女士至今已被羈押逾兩個月,並已移送檢控機關排期候審。其內地代表律師指,她的身體及精神狀況已每況愈下,近日出現幻覺,雙手布滿由自虐造成的瘀痕,左手手腕更有一道割脈疤痕。記者致電發展商查詢,負責人張先生否認有抬價,只表示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作回應。
有熟知內地地產行情人士透露,將樓價抬高目的是令銀行批出更多貸款,在行內屬「潛規則」,發展商一般會向買家收取四至五萬元作為手續費,開出寫有假價錢的買賣合同及首期單據,予買家到銀行申請按揭。
據一名內地律師表示,根據內地《刑法》,以抬高樓價的方式取得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更多的貸款,可被視為詐騙貸款,刑罰則視乎詐騙金額及情況而定,一般情況下,涉案人士會被判處五年以下徒刑,及罰款不多於二十萬元;如涉及金額特別巨大,更可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及罰款最高五十萬元。
專案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