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界斥環保斗指引過時

【本報訊】審計署早前批評放於路旁的環保斗不符合環保署及運輸署指引,部分更非法佔用官地,對商戶及行人造成滋擾。香港廢物處理業協會主席譚志華反駁指,有關指引不合時宜,業界難以執行,要求有關部門正視問題,否則不排除發起工業行動。

譚志華昨指出,運輸署自○五年實施處理環保斗指引時已存在很多問題,令業界難以實行,例如在環保斗上放置閃光燈,除會造成光污染,騷擾附近居民外,閃光燈電池的耗電量亦很大,當時已建議更新有關指引,改用拖架上的反光板代替。

盼推許可證制度規管

譚續指,協會一直希望政府發出許可證制度規管環保斗,讓業界跟從及購買責任保險,曾先後於○八年、一○年及去年去信予地政署及運輸署,均得不到正面回覆,政府亦沒有作出進一步跟進,「只係收到官腔式回覆,將個波你推畀我,我推畀你」;他表示,若立法會下周討論環保斗管理問題時,政府仍不作出正視,將發起工業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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