庫房年收20億機場離境稅

【本報訊】飛機乘客離境稅是在旅客買機票時一併由旅行社或航空公司代政府徵收的稅款。單是一○/一一、一一/一二及一二/一三三個財政年度,庫房便分別進帳十八億、十九億及二十億元。

多類人士豁免繳付

根據《飛機乘客離境稅條例》,有多類人士可獲豁免繳付離境稅,除持外交護照的外國官員政要、外交人員或國際組織人員外,還包括十二歲以下的乘客;由香港以外的地方乘搭飛機抵港,沒有經過入境檢查便乘搭飛機離港的旅客;在同一天內乘搭飛機抵港及離港的乘客;乘搭獲香港機場管理局批准的船舶抵達香港國際機場轉乘飛機離港,如乘搭跨境渡輪到機場的海天碼頭旅客等。一般乘客需自行到設於機場一號客運大樓離境大堂七樓E行段的飛機乘客離境稅櫃枱申請退稅,但只獲發港元現金。

至於機場政府貴賓室,則主要供下列人士使用:訪港的國家元首、政府首腦、皇室人員、外交使節、國家中央領導人等。此外,還包括特區的「達官貴人」如特首、司局長等主要官員、行政及立法會議員、獲頒大紫荊勳章者及人大政協等人士,均可使用。使用貴賓室的貴賓,有工作人員代辦登機和過關等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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