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刀集:抽水四種方式

比如四人打麻將抽水,埋單付過鵲局費用,水錢仍然有剩,這盈餘如何處理?民間不外四種方式,其一不論輸贏,四人平分;其二,贏家反正已贏錢,盈餘便由輸家分去;其三,水錢多由贏家抽出來,有盈餘便該由贏家分走;其四,來日還長,盈餘可先保留,下回開枱未打先有水。

四種方式看來各有道理,但效果上,前兩種方式皆大歡喜。水本來就是贏家抽得多,不論輸贏而平分,輸家不覺贏家貪得,贏家倒覺輸家輸得起。若只由輸家分走,輸家更覺得有人情味,贏家沒有贏到盡,下回四人再開枱不難;這四人雀局,不管輸贏,打起來總比較開心。後兩種分水方式有其理由,但實行起來人與人之間易生怨憤。像方法三只由贏家分水,便只認定大部分水由贏家抽出來,忽略過程中輸家也曾貢獻,有同時付出過;抽出來的水本是眾人公款,經這方式處理便成了贏家私財。方法四聽起來合理,但盈餘由一人保有,下次開枱又未必是同樣四人,隨時由三個人決定餘款處理,損害今回有份抽水的另一人權益。

人生際遇,過程中同樣有損益,也會產生贏家輸家,不過把打麻將抽水,轉換成向政府納稅,一樣是贏家納稅多,輸家納稅少。本地財政預算傳統,慣用退稅方式處理過多盈餘,視之為財政紀律;事實不過把稅收這眾人公款,看成贏家私財,漠視過程中輸家也曾付出過。盈餘多而只顧退稅、守財,不過把財政預算獨立於政治、社會環境之外,是把個別成就的取得歸因於個人,漠視社會群體的貢獻,特區之有所謂仇富,大部分是政府逼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