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指出,政改諮詢專責小組主席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將於下月十一日到立法會大會發表聲明,正式啟動二○一七年特首選舉及二○一六年立法會選舉的政改首階段諮詢,諮詢期長四個月。諮詢文件不會直接否決部分泛民主催的「公民提名」方案,但會強調如任何違反《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相關決定及解釋的方案,都不會獲得採納。文件會鋪陳有關特首普選的六大具體議題,包括提名委員會組成、何謂「民主程序」、最終候選人數目、一人一票普選方法、中央任命權的行使,以及特首能擁有政黨背景等,但不會尋求在法律上定義何謂「愛國愛港」。
特首梁振英及林鄭月娥昨日異口同聲表示,政府現階段不會提出任何具體政改方案。其中梁振英表示,期望社會對政改有開放討論,百花齊放、暢所欲言,就符合《基本法》和人大相關決定提出方案。林鄭則指自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兼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訪港後,社會近日很多政改言論都強調需要按照《基本法》和人大相關決定,形容這是可喜的現象,冀各方以理性、包容和兼聽態度看待不同方案。
諮詢文件分開多個部分,第一部分會先講述憲制基礎原則,包括《基本法》相關條文及人大常委會相關決定,其中《基本法》第四十五條是特首普選最根本的依據,即須組成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若干名特首候選人,然後交由全港合資格選民一人一票普選選出。
消息指,文件不會直接否決公民提名,但會闡釋一些關鍵概念的法理基礎,例如提委會有實質提名權,任何繞過或削弱提委會提名權的方案,均可能被視作違反《基本法》。至於何謂「廣泛代表性」,文件會引用人大常委會在○七年的決定,強調提委會可參照現有的特首選舉委員會組成,但不會指沒有四大界別便一定不行,並就各界別的比例、人數多少等聽取各方意見。
消息續指,特首普選另一關鍵課題是何謂民主程序,當局不傾向闡釋相關法理以免引起爭議,但會列舉坊間各種對民主程序的解讀,例如有人提議取得十分一提委會委員提名,或某個數目選民聯署便可,亦有人指民主程序包含兩個部分,包括提委會委員推薦和提委會機構提名。
至於特首候選人數目,消息指文件會重提上一輪政改諮詢的結果,即較多人認為有兩至四名候選人較為適合,以供參考。至於一人一票普選程序,文件會詢問應進行一輪還是多輪投票,是否要取得過半數有效票才可當選。其他會觸及的議題包括,一旦中央拒絕任命普選當選人可如何處理、特首能否擁有政黨背景等。
二○一六年立法會選舉方面,文件會詢問市民目前立法會七十個議席數目需否調整、地方選區及功能界別各佔一半的比例應否改變、地方直選五大選區需否重劃、功能界別議席的選民基礎是否需要擴闊,例如將部分界別的公司票及團體票變為個人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