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監廿五年的中年男販毒犯,獄中接受基因測試,揭發原來廿四年前曾干犯一宗姦劫案,當年與另外二人擄劫及迷暈一名廿七歲卡拉OK女公關,並將她強姦,而遺留女方體內的精液成為證據。被告昨於高院承認搶劫及強姦兩罪,又撰信自責自己所為「激死父親」。法官以「天網恢恢」形容事件,嚴斥被告所為,幾乎囊括所有加刑因素,案情相當嚴重,判處監禁九年,但恩准在原刑期滿前兩年起計,即只加刑七年。
被告張育強,四十六歲,昨出庭時一臉內疚,兩鬢微白。控罪指,他於八九年十二月廿八日在牛頭角啟泰苑附近空地,與兩名身份不詳人士,劫去事主X的手袋、銀包、提款卡等及現金共五千一百元;當年廿二歲的被告,同日強姦X。
辯方求情坦言「無話可說」,被告在自撰的求情信中自責,當時年少無知而販毒,現感後悔,不想再砌詞狡辯,而○六年因販毒罪被重判入獄廿五年,間接促使父親病情加劇而死,其七十多歲母親現未知他再被加刑。前年他在獄中傷人被加監數月,料最早在二二年聖誕才刑滿,法官「額外開恩」批准本案刑期提前在二○年展開,好讓被告懷一絲希望重新做人。
惟法官指被告精心策劃事件,又用刀割斷X的內衣褲,迫令她屈服於淫威,對X的惶恐難以想像,但可知她重獲自由後定會感到「如釋重負,自己仲未死」,法官指幸被告終被捕,「套用句中國老說話,天網恢恢」,又透露X至今對受辱仍有陰影。
案情指,當日任職卡拉OK公關小姐的廿七歲X,家住牛頭角,早上六時返家時遭二人從後趨近,遭人掩眼嘴,一人以牛肉刀指嚇她,逼交出財物,並被拖入私家車帶走,車內再遭人用哥羅芳迷暈,醒來時在一架客貨車上,二名匪徒逼她說出提款卡密碼後離開,留下監視X的被告,用刀割斷她內衣褲將她強姦,其後匪徒將她遺棄在建築地盤附近。至去年政府化驗所進行定期複檢,意外發現被告牽涉本案。
案件編號:HCCC 425/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