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欺凌學生 照任教缺阻嚇

【本報訊】近年發生多宗資助學校教職員涉嫌欺凌、毆打、甚至非禮學生的醜聞,教育局局長吳克儉昨在立法會表示,過去四年共收到三十七宗涉及資助學校教師欺凌學生的投訴,當中三宗被裁定成立,有關學校的校董會已作出處分,教育局亦有發出警告信及勸喻信等,但涉事教師可提出上訴,當局遲遲未能將他們「釘牌」取消教師註冊。議員認為容許有關教師繼續任教極不理想,要求當局檢討機制。

吳克儉:毋須修訂

立法會議員張超雄指出,個別教師欺凌學生個案雖已獲證實並轉介警方跟進,但涉事教師在調查期間仍可留在學校任教,批評現行指引未能保障學生利益。另一議員田北俊亦批評,當局僅對欺凌學生的教師發出警告,缺乏阻嚇力,促請當局加強罰則及加快取消其教師註冊。

吳克儉強調,教育局絕不容忍侵害學生身心健康及安全的行為,但他認為現行教育條例已訂明教育局及校董會處理教師欺凌事件的權限,毋須修訂。對於有建議就教師行為操守成立監管機構,吳克儉指業界此對未有共識。

另外,有議員關注資助與直資學校公布派位結果的日期有異,引起混亂及同一學童霸佔多個學位的情況。吳克儉強調,派位機制涉及不同持份者,直資學校有取錄學生的自主權,當局會繼續就此議題與業界商討,暫時無意強制統一兩種學校的派位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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