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升降機案被告追問曾否諮詢立會

【本報訊】立法會議員梁國雄的助理黃浩銘及社民連成員林翰飛,涉嫌在今年四月於立法會玩升降機干預議員一案,昨在東區法院再度提堂。辯方申請將案件再押後至下月十七日,以待控辯雙方繼續商討以其他方式處理,同時黃浩銘亦要求律政司解釋是否如有報道指,在決定起訴前曾徵詢立法會意見。

質疑違檢控守則

被告黃浩銘(廿四歲)及林翰飛(廿一歲),昨獲准繼續以現金五百元保釋外出。黃浩銘在庭外被記者問及要求律政司解釋甚麼時,黃無故將《東方日報》牽入事件,他說:「寫晒咯,正義傳媒寫晒咯,《東方》嘛!……佢哋咪寫咗,問過立法會議員告唔告。雖然律政司有最後決定,我都好想知道,律政司有無受立法會議員影響,所以要律政司解釋。」

黃浩銘認為,律政司檢控守則要求保持獨立,但律政司在本案先徵詢立法會意見,其做法公然違反檢控守則,故要求對方在案件押後期間作出解釋。黃又指,若然案件證據確鑿,律政司根本毋須先詢問立法會的意見。

兩名被告各被控兩項「企圖妨礙前往或離開立法會會議廳範圍或在立法會會議廳範圍內的立法會議員」罪,林另被控兩項「妨礙前往或離開立法會會議廳範圍或在立法會會議廳範圍內的立法會議員」罪,即妨礙陳克勤、姚思榮、謝偉俊及張超雄四名議員,而所有控罪發生的日期皆是今年四月二十五日。

案件編號:ESCC 3591/2013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