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業大律師陸偉雄稱,要確立責任誰屬,首先要查清電視下墮原因,「如果係保養出問題,就係負責保養嘅部門負責,如果係安裝得唔好,就應該係承辦商負責。」
可向海事處機電署討賠
不過,陸又指出,海事處作為管理層面,有控制及管理的權力,電視下墮當局有「不可推卸嘅責任」。
「海事處及機電署係地方擁有者同埋管理人,如果造成人命傷亡,旅客可以向兩個部門索償。」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則謂,兩個部門均有責任保障公用地方安全,雖難以介定何者責任較大,仍可向兩部門追討,「涉及人命傷亡係無最高上限(追討額),可以根據自己嘅醫療費用、經濟同心理上損失去追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