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七公:黎智英必落地獄

二十三年前,黎智英的壹傳媒集團出現,他本人更自詡為民主鬥士,卻引進西方的黃色新聞(Yellow Journalism)風格,帶頭污染香港媒體生態,毓民早在「名嘴」時代,已痛批「毒果」歪風,因此招來了黎的忌恨,到了毓民被封咪,黎落井下石,甚至把毓民的家事大做文章。

公器私用 扭曲報道

黎智英的罪惡當然不止於此,他手握媒體機器,也是民主派的大金主,可操控民主運動的路線,黎篤信右翼「自由市場經濟」,毓民在○六年參與組建左翼的社會民主連線,經濟立場與黎南轅北轍,以致社民連在○七年區議會選舉及○八年立法會選舉被壹傳媒全面封殺,但社民連仍在立法會選舉取得佳績。

一○年民主黨走入中聯辦密室談判,通過偽政改方案,壹傳媒一夜間統一口徑,全力支持,其後社民連內部,對應否在選舉狙擊民主黨意見相左,「毒果」支持反對狙擊的社民連當權派,為免組織陷入無窮內鬥,毓民決定退會,另組人民力量狙擊民主黨。自此壹傳媒把經濟意識形態的分歧拋諸腦後,不但在「毒果」正面報道社民連消息,黎智英更對其作政治捐獻,打擊的矛頭轉向毓民及當時所屬人民力量;一二年初毓民帶同組織成員往台觀選,與當時仍屬民主黨的馮煒光口角,馮誣稱毓民對他動武,壹傳媒照單全收馮的偽證,在「毒果」頭版大幅扭曲報道。

一二年立法會選舉,壹傳媒對毓民及人民力量的抹黑,尤甚於四年前對社民連的封殺,九月一日(選舉日前八天),黎智英在「毒果」的「論壇版」撰寫《自由的分水嶺》,當中說:「千萬別被蒙蔽,將黃毓民的人民力量當成是泛民……他表面以激烈行動報復民主黨政改的『出賣』,實質是替中共做打手……企圖使民主派在今次立法會選舉中一敗塗地……讓他背後的金主龍顏大悅,因而也讓他財源廣進……」這段文字已構成誹謗及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然以毓民的財力,根本打不起這場曠日持久的官司;前往廉署投訴,但他們不單無膽立案調查「貪曾」,也懍於黎的傳媒大亨淫威,不敢立案調查。黎有恃無恐,最近又在毓民於「特權法」修正案投棄權票一事借題發揮!

關乎民主 並非私仇

毓民與黎智英的恩怨,不是私仇,而是香港的民主運動,到底是要本土自主,倚靠香港人民全面反抗,還是一方面仰仗美國主子鼻息,另一方面向強權屈膝的路線之爭;黎對民主運動的其他異議者,同樣也予以無情打擊,今年「六四」周年紀念期間,陳雲呼籲港人抵制支聯會包辦的燭光晚會,以免被支聯會的大中華情意結綁架,令港人無法伸張本土意識,也被黎智英動員泛民中人及寫手口誅筆伐。

黎智英在《自由的分水嶺》一文說:「拿着這種胸襟,這種見識爭取民主,民主還有前途嗎?」這番話毓民原原本本的還給他!黎是天主教徒,有耶教信仰不一定享有救恩,在此毓民以天主教《聖經》「瑪竇福音」七章廿一至廿三節告誡黎智英:「(耶穌說)不是凡向我說『主啊!主啊!』的人,就能進入天國;而是那承行我在天之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天國。到『最後審判的』那一天有許多人要向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因你的名字說過預言,因你的名字驅過魔鬼,因你的名字行過許多奇迹嗎?』那時我必要向他們聲明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吧!」黎智英若不悔改,繼續勾結外國勢力,把民主運動化公為私,繼續作惡必落地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