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言集:三中全會總原則

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後,中國的改革再不是從計劃經濟到市場經濟的過渡,而是與發達資本主義國家同類和同一層次,亦即是怎樣發展一個合理的社會。

公報所提的幾個原則性綱領,如經濟、政治、社會、文化和生態五個方面全面的建設與改革;堅持憲法,但在行政執法體制內進行改革以及重申公有制與非公有制的同等重要。實際上解決了近年來困擾中國的重大爭論。

全面改革而不單只經濟體制改革,是扭轉了過度着重市場經濟的錯誤。社會上經濟領域的任何活動都涉及政治社會文化生態各個方面,以往市場改革包含了眾多非經濟領域的代價,當中尤以生態為最難逆轉。貪腐問題亦與過度市場化、過度商品化,為追求利潤不擇手段相關;堅持憲法是依法執政,強調法治。

幾十年的改革發展下來,中國的法制體系已比較完善,關鍵是執行不力,有法不依。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未必是最好的制度,但亦對西方不同的政制有所針對、有所改善。例如憲法規定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並沒有行政從屬關係,地方行政部門由地方人大委任,而不是由中央委任,另外地方社區自治也屬重要的制度創新。早段提出的憲政改革,粗枝大葉,重點在照搬歐美制度,但連如大陸法與普通法的憲政分歧也弄不清楚,要照搬也不知如何搬,缺乏可行性。

至於公有制非公有制是偽命題,因自上世紀二三十年代以來社會所有制的股份制已成企業主流,難道中國要回到先資本主義時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