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網訂酒店條款刁鑽 須加錢入住

「自由行」旅遊轉趨普及,旅客不受旅行社行程束縛,又能自行預計酒店及機票,故近年興起不少旅遊網站推售預訂酒店,但不少網站訂房收費及條款刁鑽,消委會今年首十個月收到五十四宗網上預訂酒店的投訴,較去年十六宗大增兩倍多,主要涉及價格或收費爭拗、預訂後未能入住等,有投訴人訂房後被告知所訂房型已滿,須加錢入住豪華客房,延遲退房更被罰款;亦有投訴人被網站擅自更改訂房紀錄。消委會指相關情況或違反新商品說明條例,但如網站於海外登記,消費者追討會倍加困難。

邵小姐於某旅遊網站預訂一間內地酒店兩晚住宿,到達酒店時職員竟指其所訂房型已客滿,要求她加錢升格入住豪華客房,邵無奈答應,但要等候清理房間而延至傍晚才能使用。邵退房當天延遲十五分鐘退房,竟要罰款一百九十元人民幣。邵向消委會投訴,終獲旅遊網站退回升級房間價錢及罰款。

另一投訴人袁先生透過旅遊網站,訂購巴黎一間酒店四晚住宿連早餐並獲取確認信,但酒店職員竟指其訂房收費不包括早餐,袁向網站投訴,更發現他訂房紀錄被更改,由原本包早餐改為免費無線上網,袁向消委會投訴後獲網站退回早餐費。

一般收費只是房間價

消委會指,旅遊網站顯示的收費一般只包括房間價錢,早餐或稅項一般須額外收費,隨時較房價多一成,部分網站的免費取消條款、「價格保證」退款優惠亦限制多多,消費者須小心查閱詳細條款;亦有網站提供「神秘酒店」預訂,消費者付款後才能得知酒店名稱及地址,但不能更改、轉換、取消或退款。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指出,若旅遊網站明知不能提供某類型房間仍接受消費者預訂,可能違反新商品說明條例,但若網站為海外註冊公司,本港法例未能應用,為消費者追討損失。本港聯絡電話,方便查詢、投訴或追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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