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法改會秘書違駕罰款

【本報訊】法律改革委員會秘書、律政司前副法律政策專員黃繼兒,今年六月駕私家車駛經堅拿道天橋時違例切過連續白線,被票控一項不小心駕駛罪,他昨於東區法院認罪。雖然他在○五年時犯過相類控罪,但裁判官指他多年來未有再犯,故以初犯看待,加上相信他因一時判斷錯誤才犯案,即時認罪又顯悔意,判他罰款一千六百元。

曾在律政司工作的被告黃繼兒(五十九歲),昨應訊時向法庭表明早已打算認罪,更說不想為此等「小事」浪費法庭時間。惟裁判官聞言糾正並忠告指:「揸車嘅嘢無嘢係小事o架,你要小心駕駛o架!」被告向法庭交代背景時說自己已婚,任職大律師月薪十八萬元。他在○五年有切雙白線的交通案底,當時被判罰款一千元。

案件編號:ESS 32977/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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