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轟交通事務局違法

【本報訊】澳門廉署公布關於「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批給」投訴的調查報告,矛頭直指澳門交通事務局,指該局在處理公共巴士服務上存在非常明顯的違法問題;認為當地的巴士經營「新模式」嚴重損害公共利益及不善利用公帑,直指是在履行行政監察職能時,所發現的違反法律及損害公益最嚴重的個案。行政長官崔世安已指示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跟進廉署的報告。

澳門交通事務局被揭發的多宗過失,包括不遵守現行法定制度,採用「提供服務合同方式」,致合約有明顯違法的瑕疵、違法訂定免稅事項,權力僭越財政局局長、錯誤引用法律,中途讓巴士公司調整收費、胡亂引用制度訂立有利於承批方的免責條款,嚴重損害公共利益。

涉公共巴士服務

多名議員要求澳門當局認真處理事件,陳明金指「政府部門所謂依法施政,自己本身部門唔依法施政」是很大問題。向廉署舉報公共巴士服務的澳門長毛利建潤促交通事務局局長汪雲盡早現身向公眾交代。

交通事務局回應稱,經初步分析,有關事件存在對法律條文的不同理解。澳門三家專利巴士公司之一的維澳蓮運申請破產,要由政府接管,交通事務局成為眾矢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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