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安康寧」遺產案解決

【本報訊】本港老牌藥房「安康寧藥房」其中一名創辦人江永康,在○三年去世後,其遺產交由胞弟江永安管理。但死者的兩名男孫去年入稟高院,指叔公疑違反信託責任,要求法庭撤銷對方的遺囑執行人資格。案件原定昨日在高院審理,惟江永安的代表大律師向法官表示,其九十二歲當事人因年事已高及健康日差,同意自願辭任。法官因此應原告要求,委任會計師接任遺囑執行人職務,並將案押後至本月廿六日,再處理餘下的遺產處理問題。

案件編號:HCMP 2045/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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