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斗阻街 違規「無王管」

【本報訊】盛載建築廢料的環保斗放置在道路上,不但引起交通意外,更衍生環保及阻街等問題,審計署在去年八月至今年七月實地檢視的四百七十個環保斗中,沒有一個完全符合環保署和運輸署的規定,百分之九十九沒有用防水布完全覆蓋,百分之九十八在夜間沒有設黃色閃燈,近四成更擺放在禁止停車的限制區,涉及非法佔用政府土地,並對行人和商戶造成滋擾。

警務處若發現環保斗對公眾構成嚴重阻礙或有即時危險,會採取移走及檢控行動,在○八年一月至一三年六月,警方共移走卅二個環保斗,平均每兩個月移走一個,並就廿五宗個案提出檢控;在○九年十一月至一三年六月期間,警方共錄得十宗涉及環保斗的交通意外,共造成十五人受傷。

至於地政總署在○八年一月至一三年六月期間,就環保斗非法佔用官地,張貼了四千多張通知,移走了廿九個環保斗。

警務處及地政總署在○八年收到的環保斗投訴合共有六百四十五宗,一二年增逾一倍至一千三百六十六宗,審計署認為兩部門的執法行動未能反映環保斗的問題,建議發展局、環境局、運輸及房屋局聯手調查,並指定一個部門負責規管環保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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