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消防處被審計署揭發執法不力,去年四月推出新系統,備存約四萬七千幢有消防裝置的樓宇紀錄,至今年四月,四成四即二萬多幢疑無做年檢,該處雖發勸喻信,但至今年八月仍未能交代發信後收回多少年檢證書;審計署又抽查廿宗儲存或製造危險品及儲存木料處所個案,發現過去四年度,逐年都有六至九成即十二至十八個處所無交證書,七個處所更是四年都無交,卻無紀錄消防處曾採執法行動。
消防處○七年向立法會財委會申請三千三百萬元推行綜合發牌、消防安全及檢控系統,當時預計逾半承辦商會用電子形式提交年檢證書,但今年六月使用率只得兩成半;審計署又指,至今年八月系統內尚有七千六百多宗主要消防裝置欠妥的個案仍未完成處理,百分之九案齡逾三百五十天,提醒部門若不適時跟進問題,一旦發生火警會釀成嚴重後果。
消防處打擊非法加油活動亦不力,審計署指消防處雖有權向裁判官申請沒收危險品以增阻嚇性,但過去幾年從未申請。此外消防處雖備存約五萬一千多組通風系統紀錄,但去年四月至今年六月間,只收到約三成的檢查證明,而該處巡查高火警風險食物業處所的數量亦不達標,樓宇消防安全特使計劃的成效亦被指不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