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報稱與父母同住西區警察宿舍、從事網上買賣的少女,與一名家住沙田九肚山的已婚女網友進行網上交易,以約卅萬元出售一枚鑽石予對方,並以八萬五千元購下對方一個名牌手袋,但她涉嫌在收取十五萬元鑽石訂金後失蹤,而她開出用作購買手袋的支票亦「彈票」。涉案少女事後被控欺詐及以欺騙手段逃避法律責任兩罪,但案件早前在粉嶺法院開審僅一天,她便告失蹤。其父親告訴控方,被告已離開香港,裁判官昨將案押後至明年一月十七日續審,下令繼續通緝被告。
廿二歲被告李貽(又名李潁潼),被控在二○一一年八月十五日向女事主黃泳珊訛稱可替對方代購一枚三點零一卡鑽石,從而騙取黃的十五萬元;另被告在同月廿六日向黃開出未能兌現的面值八萬五千元支票。案件於今年十月廿八日開審,但被告翌日缺席審訊。控方昨表示已聯絡被告的父親,其父透露她已離港,惟承諾會繼續聯絡女兒。裁判官早前已頒下通緝令,昨將案再次押後。據悉,被告的保釋條件並無包括不准離境。
案件編號:FLCC 1400/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