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特首梁振英今年八月到天水圍出席社區論壇期間,有倒梁人士遭人圍毆,警方繼早前落案控告兩名男子後,昨日再落案檢控兩名分別姓周(卅五歲)及姓廖(卅八歲)男子各一項普通襲擊罪名,本周五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令事件中的被控人士增至四人。
事發於今年八月十一日,社民連一名十八歲義工隨同伴離開時,在場外被數名男子拳打腳踢,法庭於上月廿三日裁定兩名分別姓楊(廿二歲)及姓周(廿五歲)男子,各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罪成。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的行為破壞本港法治及言論自由等核心價值,又指每名市民都有權抗議及表達政見,不容被阻止,斥責二人損害本港聲譽,將首被告判囚兩個月,次被告判囚十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