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言集:人民授權

香港有些人很喜歡說代表香港人、代表香港社會,但實際上誰授權給他們作為代表呢?人民授權是一個重要政治概念,但關鍵的問題是誰授權,怎樣授權,就因為這些問題弄不清楚,這個概念變成沒有意義。這正如誰是人民那樣,不是誰都可以說自己是人民的一分子便可代表人民。即使經過立法程序制訂的方法選舉出來作人民的代議士,這授權也是有限制的。

一是幾年選一次,選了之後並不是可以代表選民作一切的決定,此所以有些重要議題還需公民投票決定;二是選舉的權限亦有一定規定。是依法、依制度、依程序,並不是漫無限制,甚麼都可以說代表選民來決定一切;三是選舉絕大多數都是分選區,被選者只是代表部分選民,不是所有選民;四是投票選舉不可能取得全票。結果往往是當選者只代表選區內部分選民,甚至達不到半數。

因此,人民授權是一個虛幻的概念,美麗卻不是真實的。誰還在不停地說代表人民、代表社會,這肯定是別有用心。於是,在香港現時的政治環境裏,有一批人,人數亦可能不少,從反高鐵、反國教乃至今天的香港電視等事件的發展下來,愈來愈認定自己代表正義、普世真理,代表香港人民、香港社會。便因此,他們可以干預任何事情,也把任何他們喜歡的公共事件轉化為大原則之爭,香港價值乃至社會存亡之爭。

我是要問,誰授權給你可以這樣代表?為甚麼你可以用這個虛幻的自我授權來批評其他人、鬥爭其他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