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八月成功登陸釣魚島的本港保釣漁船「啟豐二號」,計劃下周三展開為期十日的「南沙計劃」出海往南沙捕魚,船東羅堪就未正面回應會否在捕魚期間轉往釣魚島。
「啟豐二號」上月十五日通過海事處驗船,取得驗船證明書和運作牌照,船東羅堪就昨表示,計劃下周三早上先由筲箕灣避風塘駛至尖沙咀公眾碼頭舉行發布會,之後出發往南沙,包括他在內共十五人參與。至於會否在捕魚期間轉往釣魚島,他只說:「中國地方邊度有魚就會去。」
海事處表示,海事處處長有理由相信「啟豐二號」並非純粹用作捕魚,根據《商船(本地船隻)條例》,該處上月十五日已向船東發出指示,拒絕允許「啟豐二號」離開香港水域,目的是執行《商船(本地船隻)(證明書及牌照事宜)規例》的規定,按照有關規例,「啟豐二號」須純粹用作捕魚及有關用途。發言人續指,如該船違反海事處處長指示,該處會依法辦事,如有需要,會要求警方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