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否決 特權法查發牌

在大部分建制派議員「歸隊」投反對或棄權票下,立法會昨以些微票數,否決泛民提出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向港府索取免費電視發牌機密文件的議案。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重申,政府已多次公開解釋行政會議發牌決定的理據,沒中途「搬龍門」改變發牌政策或審批準則,亦沒以政治理由不向王維基旗下香港電視網絡有限公司(港視)發牌,強調用特權法調查無助解決事件,只令問題政治化及衝擊行之有效的行會保密制。泛民稱稍後再提特權法動議向王維基索取相關資料。

經過近十四小時激辯、合共四十七位議員發言,立法會終於昨午四時許,先後就泛民提出的兩項特權法議案進行表決。多名建制派議員雖在辯論中批評政府對發牌決定解釋不清,對整件事件的處理手法拙劣,難以令市民信服,但最後大部分人都以維護行會保密制為由,「歸隊」投下反對或棄權票。

其中由法律界議員郭榮鏗提出、向政府索取非行會文件或非商業敏感資料的議案,獲全體泛民議員及自由黨等部分建制派、合共三十三票支持,比反對票多出三票,但由於未能取得功能界別分組的在席過半數議員支持,最後在分組點票機制下被否決。由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提出、要求索取所有相關文件資料的原議案,更僅獲得廿八票支持,合共有三十七票反對,大比數遭到否決。

蘇錦樑總結發言時重申,政府已先後就發牌事件發出十一份新聞稿,不同官員亦在逾廿次公開場合解釋當局立場,立法會引用特權法索取相關文件,不但無助公眾正確理解整個發牌程序,還會衝擊多年來行之有效的行會保密制,令事件變得政治化,任何人不同意行政機關的法定決定,司法覆核是最適當和有效的途徑,而非事事要透過立法會處理。

蘇錦樑重申審批無「搬龍門」

蘇錦樑又反駁政府「搬龍門」的說法,強調自九八年起,港府對開放電視市場的立場始終如一,但不代表申請者只要符合基本條件,就必然獲得發牌,當局從未就電視牌照主動發出任何邀請,亦不排除日後會引入更多電視營辦商。他又說,行會在決定發牌前曾考慮大量資料和相關因素,根據既定的法律、制度、政策、程序及最新發展,經反覆審慎討論後,基於公眾利益作出今次決定,當中沒有政治考慮。對王維基在獲得牌照前已大量聘請人手及獲政府批地興建廠房,蘇錦樑反駁,若因為申請者事前已作投資和準備,當局便貿然發出牌照,整個審批制度便形同虛設。

泛民擬轉向王維基索料

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今午會開會再次討論發牌事件,蘇錦樑、王維基及通訊事務管理局主席何沛謙將會出席,泛民表明會要求王維基公開有關電視發牌的四份政府顧問報告,並會再提特權法議案,以便王維基在法律保障下「爆料」。社民連主席梁國雄更聲言會就發牌決定提出司法覆核。

此外,申訴專員黎年證實公署收到數宗有關電視發牌涉行政失當的投訴,但因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加上公署無權索取行會機密文件,故未有立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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