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癱漢獲港判賠558萬 生命何價?

【本報訊】因為人質事件,究竟港人跟菲律賓人誰的性命較值錢成為熱門話題。在本港完善的法律制度下,一名在港任家傭的菲漢,三年前在籃球場打波與一名成衣商人發生爭執,被對方一拳打倒地上腦部嚴重受創,完全失去工作及自理能力,昨獲高等法院裁定獲賠償逾五百五十八萬元。商人卻因一秒間的一拳,不但坐牢廿個月,還要承擔巨額賠償,現只餘一間仍有按揭的居屋望留來自住,但隨着法庭的判決,相信其願堪虞。

永久受創 計及醫療費收入損失

高院暫委法官於判詞指,完全接納專家證人所指,四十六歲原告Epifanio Candel Arbasto因腦部受創,致其認知、情感、言語及活動能力均受損,並屬永久性,因他已不能用言語表達需要,對周遭事物不會感興趣,亦不會有情緒表現,甚至連大小二便亦不能控制,故其日常起居要完全依賴家人。原告現已返菲休養。

法庭亦接納原告的專家所指,原告料會活到超過七十一歲,故原告未來收入損失及醫療生活開支的計算,會以此作基準。原告妻子亦要辭去家務助理工作專心照顧他,她的收入損失亦會計算在賠償之內。

五十歲被告陳敬胤,早前在區院被裁定嚴重傷人罪罪成判監廿個月,現已服刑完畢。他之前出庭自辯稱,對此悲劇「非常唔好意思」,願向原告道歉及賠償,只是對金額有異議,昨他無現身聽取判詞。

菲漢獲賠償詳情

1.痛苦賠償:150萬元(港元)

2.工作收入損失:189萬多元

3.護理費用:131萬多元

4.醫療開支:42萬多元

5.醫療儀器及物品:37萬多元

6.雜項:6萬多元

總數:558萬3千109元

案件編號:HCPI 42/2012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