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無甚人口政策,不獨住屋、教育成了大問題,隨着人口老化,人口增多,特區公共醫療服務一樣不勝負荷。醫療融資研究多年,到頭來提出的依舊是老路一條,學其他地區搞醫保;但有強制性公積金弄得不湯不水的前科,結果只便宜了金融機構,如今一般打工仔供得強積金供不了醫保,醫保推行便只能自願性。
繞了一大圈,最後卻只是鼓勵民間購買醫療保險,為吸引市民自願投保,政府初期提供定額注資,強調愈早投保着數愈多。但收入較優渥的中產家庭,自購醫保者已不少,因政府有注資自然又有意願轉而參與自願醫保;到頭來吸引到的便未必是本來沒醫保的中產而是原來已自購醫保的中產轉到政府的自願醫保。
文明社會,公民有病無錢醫,政府等同見死不救,醫保政策幾乎各地都有,但醫療服務卻始終跟不上;原因大家都知道,一旦有保險,不只病人濫用,醫生也會濫用,非必要的檢查或手術一大堆。醫療保險會推高醫療成本,保險公司又不會坐蝕,到頭來又要提高保費,形成惡性循環,這情況各地政府屢見不鮮。特區政府不是傻瓜,自願醫保政府便只願在初期定額注資,是明知長期資助鐵定是無底深潭;只待市民自投羅網,把責任轉嫁民間。
公共醫療不敷需求是本,搞醫保嘗試將服務需求轉移到私營醫療不過治標,但這治標之法如果有效,私營醫療不獨成本增高,更會回頭向公共醫療挖走人力資源,到頭來公共醫療更不敷需求。改善醫療,醫保不過治標,根本大法還是強化公共醫療服務,而不是只顧轉嫁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