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全國政協副主席霍英東的家族爭產案,霍家成員原已在去年八月簽署和解協議分配遺產,但霍家長房三子震宇事後指二兄震寰隱瞞遺產中南沙發展項目的利益,要求重開案件,高院昨開始聆訊。震寰的律師指,昨日剛好是霍英東七周年死忌,霍家長房的家事竟被帶上法庭爭議,真是很可悲,他要求高院暫時擱置聆訊,以執行和解協議。
參與訴訟的包括霍家三房人合共十五名成員、霍英東胞妹霍慕勤及已故霍英東三太林淑瑞的遺產代理人合共十七方,他們昨均沒有現身法庭,但卻聘用龐大的律師團,出庭的律師共四十八人,當中八人是資深大律師。
大部分霍家成員都支持擱置聆訊,只有長房的震宇、麗萍和麗娜認為要重啟罷免震寰出任遺產執行人的聆訊。麗娜一方稱,三名遺產執行人霍慕勤、震寰和震宇已經失去互信和無法合作。
霍英東元配呂燕妮為家族的和諧,希望可擱置聆訊,而霍家第二房及第三房的成員則不想捲入長房的爭議,只希望按和解協議分得遺產,震霆和震寰更指重啟案件會阻礙第二、三房分得遺產。外界估計霍英東遺產總值逾三百億元,法庭最後決定先處理擱置聆訊的申請。
震寰一方指出,呂燕妮曾請求各家族成員切勿做出任何損害霍家名聲的事,霍慕勤也不想霍家聲譽受爭產案影響,霍家成員和家族公司合共三十一方是在上述背景下簽署去年八月的和解協議,協議不但包括分配遺產的方法,而且對爭產訴訟作出妥協,並會委任會計師調查遺產的價值,待分配遺產完成後便撤銷所有爭產訴訟,協議對所有簽署人有約束力。
震寰一方透露,按霍英東原來的遺囑,家族在他死後廿年來不可分產,而三遺產執行人可酌情給予家族成員生活費,但和解協議已基本上改變了遺囑,會分配家族的珠寶,重組家族公司的股權,並由遺產及海外聯名戶口資金撥出了廿二億元分給三房人,第二、三房可分到一億元,震宇在取得近二億八千萬元後忽然聲稱震寰違反協議,令霍家無法分配遺產,第二、三房仍未取得三千多萬元的尾數。案件今日續審。
案件編號:HCA 2155/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