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南丫島海難發生至今逾一年,慘劇揭示海事處內部混帳失職,港府正為此進行內部調查,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昨表明,期望專責調查小組可於明年首季內提交報告。此外,當局為「補鑊」提出擬分階段推行改善船隻安全措施,但海事處至近日才能與業界就首階段措施達成共識,包括要求船隻安裝水密門警報器等,可望年底前刊憲生效,但中、長期改善措施,仍未有落實時間表。
由張炳良領導的「海事處制度改革督導委員會」昨召開第六次會議,委員會職權範圍包括檢討規管乘客安全及驗船、重整海事處管理的運作流程、培訓部門人才等措施。張於會後表示,乘客安全是首要考慮,海事處近日與業界同意推行五項不需修改法例的新措施,包括規定船員人數及救生衣指示等(見表),可望年底前刊憲。
至於要求船隻安裝船舶自動識別系統(AIS)、避碰雷達,及改善船員作息時間等中、長期措施,張炳良直言業界對實施相關措施感憂慮,擔心會令營運成本增加,加上涉及修訂法例,必須與業界達到共識後,再展開立法草擬工作。換言之,長遠改善載客船安全的措施仍然未有具體落實時間表。
另外,協助督導委員會的政府效率促進組,對海事處就本地載客船隻的發牌、監管如圖則審批的運作模式和工作程序,進行了首階段檢視,初步顯示海事處在運作效率、內部溝通和資訊交流等均需要改善,並要提升透明度和責任交代,效率促進組將於年底提交詳細報告及改善建議。委員會又認為海事處應改善入職安排,盡早培訓年輕的畢業生加入。張炳良期望委員會於二○一五年年中完成全面檢討工作。
至於當局對海事處進行的內部調查,張炳良表示,已要求專責的六人調查小組在明年第一季內提交報告,小組由一名首席行政主任領導。他指,今次協助調查的海事處人員,較早前出席海難獨立調查委員會聆訊作供的廿三人為多,但他未有正面回應助查人士有否包括海事處處長廖漢波,僅指有首長級、非首長級和退休人士。被問到調查過程中,有否發現涉及刑事成分,張只回應稱若有此發現,當局會即時轉介執法部門,但未有證實是否曾作轉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