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私人執業西醫王志中被指於有份持股的皮膚激光中心網頁賣廣告,推銷去眼紋和美白產品、超聲波潔面機及肉毒桿菌素等產品,更以「皮膚學專家」自居,其實並非皮膚科專科醫生;他又以醫生名義在雜誌宣傳護髮品。醫務委員會昨召開紀律聆訊,王志中承認六項專業失德,被裁定除牌緩刑,最嚴重一項判除牌兩個月,緩刑兩年。全部控罪同期執行。
案情透露,一一年期間,王志中在皮膚激光中心網頁宣傳四款美容產品,同年六月在雜誌宣傳護髮產品,醫委會接獲兩個相關投訴。王在初步偵訊委員會承認全部指控,稱網頁內容由中心職員自行上載,他未有逐字核對。
王涉採用「皮膚學專家」名銜的指控,被判除牌兩個月,緩刑兩年,另五項指控判除牌兩個月,緩刑一年。王志中二○○○年註冊為西醫,○五年轉私人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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