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懵警遺失17本記事冊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昨發表報告,批評警務處保障市民個人資料不力,於二○一一年十月至今年一月,接連發生十一宗警員遺失警察記事冊和定額罰款單事件,涉及二百八十五名罪案受害人、證人、疑犯的個人資料遭外洩。公署調查後,發現大部分個案涉及人為疏忽,其中最極端個案是一名警員在巴士遺失多達十七本記事冊,揭示警方督導及監察制度明顯有缺失,公署裁定警方違反私隱條例,已發出執行通知,敦促警方改善。

去年十月卅日涉事警員乘搭巴士上班途中,在車上遺留一個載着十七本記事冊的紙袋,共四十一名涉案人士受影響。但據警方規定,每名警員每用完一本記事冊,須以舊換新,該警員卻可保留十七本,當中四本更保留長逾五年,而該警員是以跟進案件為由保留其中十五本,但公署質疑上級有否查明屬實,另一本更在無提供原因下便可保留。據知該警員是一名水警重案組探員,警方正對他進行紀律程序。

警方運作程序缺失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蔣任宏昨批評,事件突顯記事冊保管員及總督察未能在例行檢查中發現記事冊未交還及有不妥當的地方,監管及運作程序上明顯有缺失。另外,今年一月一名警員將定額罰款單副本放入警方的行動基地收集箱,但副本在運送警署期間遺失。

公署因應警方在兩宗事件上未有採取所有切實可行的步驟避免資料遺失,令人遺憾,裁定警方違反私隱條例,已發出執行通知,指令警方訂立額外保安程序堵塞漏洞,並加強監督和培訓。

大多口頭警告了事

蔣續指,其實大部分「遺失」個案涉及警員疏忽大意,包括從警員制服腰袋、警察電單車儲物箱在途中跌出記事冊,建議警方檢討器材及制服設計:「人為唔可以百分百杜絕,但唔等於監管者可以掉以輕心。」個案的涉事警員大多遭口頭警告及勸喻。另外,公署調查了兩宗警方經網上分享軟件FOXY意外洩漏資料的個案,認為兩宗都屬個別人為錯失,警方未有違規。警方回應指,資料外洩事件只涉個別人員,會就每宗事件作深入調查,若發現有人員違規,定必嚴肅處理,及適時檢討現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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