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涉偷的士盜件改裝 司機保釋

【本報訊】的士司機涉嫌於○九年偷去一輛的士後,再涉從其他的士盜取咪錶及對講機等物,繼而將上述物件「移植」至被盜的士內,在近四年間涉駕駛該「拼湊」而成之的士營業,至今年中始被揭發。

被捕司機被控盜竊、未獲授權而取用運輸工具及意圖使用虛假文書等五罪,昨在九龍城法院提訊,暫毋須答辯,獲准保釋候審。

五十六歲被告黃均祺被控在○九年八月九日於西灣河盜取一輛的士,之後於去年一月廿九日在黃大仙鳳德道擅自取用另一的士,並在該的士內盜取一對前後的車牌、倒後鏡、的士計價器、車輛行車證及對講機等,總值約四千三百元。

他另被控在今年五月三日於北京道在沒有第三者保險下駕駛,以及在廣東道意圖使用一張虛假的車輛行車證副本,誘使龍珠國際有限公司接受是真文書。

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下月八日再訊,以待控方將案件轉往區院審理。

收據不符 放蛇警揭發

據悉,佯裝成遊客的警員於五月三日在尖沙咀打擊違規的士時,登上被告之的士,惟發現收據的車牌號碼與的士車牌號碼不符,揭發被告疑盜取的士及咪錶等物之餘,再偷偷影印友人之的士行車證,並將上述物品裝上被盜的士載客。

案件編號:KCCC 4088/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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