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澳門法庭昨日除大爆香港廉署曾調查劉鑾雄外,澳門廉署人員在作供時更指,當年投得涉案五幅土地的公司Moon Ocean,是一間無資產、無經驗、無能力的「三無」公司,根本不符合招標條件,並指有關交易料令澳門庫房少收最高達二百億元。由商人兼南華足球隊足主羅傑承擁有的Moon Ocean,其後將公司股權售予大劉旗下的華置,有關土地最終落到大劉手上,並興建樓盤「御海‧南灣」。
澳門廉署人員姚富泉昨日作供時指出,羅傑承旗下的Moon Ocean無資產、無經驗、無能力,而為Moon Ocean在競投土地提供顧問服務的東基公司,亦與羅傑承有關。姚表示,合約列明東基公司要向Moon Ocean提供五幅土地之詳細發展計劃、土地規劃用途、覆核樓宇設計及圖則,協助於澳門入則申請及指導。但澳門廉署調查後,發現東基並無進行任何工作,東基公司是應羅傑承要求而開的,更曾處理案中賄款二千萬元支票,而且東基負責人劉基穎乃是羅的助手。
姚富泉又指出,羅傑承與澳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曾多次會面,而且在處理五幅土地過程中,包括簽約、中標、開會通知中標事宜及刊登憲報等不同階段,都發現證據證明羅傑承與歐文龍及商人何明輝曾會面。
涉案之五幅土地是澳門政府及其他股東於九十年代以二十億元購入,但Moon Ocean卻以十三億六千八百萬元投得,羅傑承則以合共三十二億元售出Moon Ocean所有股份給劉鑾雄。姚稱,華置購買Moon Ocean的金額,大大超出澳門政府售地的收益。若以公開賣地價錢比較,澳門政府更加虧蝕。他稱,澳門回歸後,於○四年及○八年曾進行過兩次公開賣地,而五幅土地卻是邀請公司入標,他形容:「Moon Ocean投得五幅土地嘅成交價,每平方米只係一萬七千幾蚊,但公開賣地就分別係六萬七千蚊同埋二十九萬,相差三倍至十六倍。」以此數字計算,該五幅土地料令澳門庫房少收四十億至二百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