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調查發現,不少社福機構員工暑假期間加班情況嚴重,一成受訪者暑假需無償加班,平均每周加班時數為十小時。個別員工稱最高紀錄在暑假期間平均有償及無償加班達每周六十小時。團體認為,部分社福機構於員工手冊訂下不平等條約令員工無償加班。團體促請港府盡快立法規管工時,並先於社福機構試行計劃,並增設社福界支援職系人手。
職工盟轄下社會福利機構員工會於九月問卷調查一百九十名社福員工,比較他們恒常工作與暑假期間加班情況。調查發現,恒常工作期間,兩成二受訪者需要有償加班,一成三人無償加班;有償加班者及無償加班者每周平均皆加班五點六小時;無償加班者最高紀錄的加班時數每周達廿五小時,連同正常工時四十四小時,他們每周需工作六十九小時。
員工暑假期間加班情況更嚴重,有員工最高紀錄平均每周加班六十小時;最高紀錄的無償加班者每周加班時數達四十小時,連同正常工時四十四小時及二十小時的有償加班,即每周工時長達一百零四小時。
工會指,部分社福機構將文書工作及活動準備工作列於工時以外,如同剝削員工私人時間。工會認為,社福界無償加班嚴重,是行業長期支援職位及人手不足所致,加上加班補償欠法例保障,令不少機構任意剝削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