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代客探監 六人幫判社服

【本報訊】提供代客探監服務的公司男東主及五名員工或義工,藉「扮朋友探監」早前在觀塘法院被裁定串謀詐騙罪成,裁判官昨判刑指本案不涉三合會,亦不涉向囚犯傳遞妨礙司法公正的訊息,眾被告目的只為幫助囚犯代帶小食及香煙,並無牟取暴利,重犯機會低,遂判東主溫皓竣二百四十小時社會服務令,其餘五人則分別是一百至一百五十小時社會服務令。

懲教署發言人回應指,局方會審視安排探訪的程序,以加強堵截任何非法探監,亦會仔細研究判詞,考慮適當的跟進行動。

曾入獄明白囚犯需要

現改行做有機農夫的首被告溫皓竣(四十五歲),昨在判刑後透過朋友向本報講述成立探監公司原委,曾任輔警十一年的溫,約在四年前因犯事被收押荔枝角收押所約一年,期間母親過世也不知,直至出庭當日才得悉噩耗,令他頓覺「一片空白」,甚至被判罪成後亦「唔知發生咩事」。而他亦聽過有囚友因女友無探監,以為女友想分手而在獄中惹事生非,上述經歷令他明白囚犯在獄中無法得知家人狀況之痛苦,才以過來人身份向收監者提供協助,惟卻惹上官非,他又指希望案件可隨着判刑而了結。

案件編號:KTCC 2097/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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