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楊匡認罪 獲准離港度蜜月

【本報訊】社民連四名成員聯同三名社運人士在去年四月一日於中聯辦外涉嫌非法集結案,其中被告楊匡(四十六歲)原本不認罪,但他前日向法庭提出認罪以換取在候判期間,獲准保釋離境與其新婚妻子劉沙沙度蜜月,他昨日終在東區法院決定認罪。由於楊只得襲警及刑事毀壞兩項案底,裁判官指他無同類型案底,故准他在保釋候判期間離港,法庭會待同案不認罪的被告審結後,始聽取楊的求情,案件押後十一月十五日再訊以視察案件進度。

案件編號:ESCC 1890,3098/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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