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指春秋:源頭減廢最怕政策殘廢

物資豐裕的現代人無時無刻不在製造垃圾,起居飲食已是垃圾處處,搬家裝修更是廢物盈盈,堆填區總有飽和的一日。卻奈何,由局長黃錦星率領的環境局撞板多過食飯,擴建三個堆填區的滿腹密計接二連三鎩羽而回,將軍澳居民率先反對到底,屯門和打鼓嶺堆填區亦落得個動彈不得的慘淡下場。垃圾太多,如何是好?

可持續發展委員會推出垃圾徵費第二階段公眾諮詢,家居垃圾按照體積或者重量收費,建議一個三人家庭每月繳付三十至七十四元,為環保減廢提供誘因。

垃圾徵費的意義是用者自付,誰不想付出更多,誰就得節約一些,少一點製造垃圾,或者將廢物循環再用,即可達到源頭減廢的目標。垃圾徵費其中一個可考慮的具體辦法是這樣的,市民必須向政府購買指定垃圾袋,用以棄置廢物,若然使用其他物品盛載垃圾丟掉,將被視作非法棄置廢物處理,輕則罰款,重則收監。至於指定垃圾袋的棄置地點,當然是官方認可的指定收集站。

垃圾徵費的構思無疑有機會減輕堆填區的壓力,然而問題乃在於,有沒有足夠而可行的配套措施?台北實行類似措施以來,街上甚少見到垃圾桶,原因是防止有人為了省錢而胡亂將廢物塞進垃圾桶。香港本來是一個垃圾桶隨處可見的國際大都會,一旦垃圾桶銷聲匿迹,情況將會變得如何?依我推測,要是缺乏嚴密監察和有效執法,香港將會變成滿街廢物的邋遢之都。

一句話,源頭減廢最怕政策殘廢,垃圾徵費必須配套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