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十四歲尼泊爾少年與六歲男同鄉爭執後,以朱古力引誘同鄉到僻靜草地將他痛毆,復推他入水渠內,蓋上兩個各重十五公斤石屎渠蓋,險遭「生葬」的同鄉缺水缺糧達五十小時後始獲救。尼泊爾少年早前承認非法禁錮及企圖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昨在九龍城法院兒童庭被判入勞教中心。被告母親離庭時被記者問及是否滿意判刑,她點頭示意,但拒絕進一步回答問題。
辯方昨求情稱,被告就讀中學的訓導主任表示,雖然被告的學業成績不理想,但校方願意預留學位讓他繼續學業,被告日後會聽從母親指示上學,並會遠離損友,又指被告現已深感後悔,事發後表現合作,引領警員找尋事主,而他亦向事主父母致歉。
案件編號:KCCC 700075/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