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經營電子零件廠的一對夫婦被指夥同親友等人,涉嫌以虛假原材料交易文件,於約一年半間向八間銀行詐騙二億八千多萬元「發票貸款」。涉案夫婦及六名同謀共被控五項詐騙及廿二項洗黑錢罪,案件昨在高院開審。
八名被告依次為洪清權、林美雅、蔡榆德、蔡遠志、洪清雲、劉志純、洪清培、洪玉婷,年齡卅二至五十五歲,其中首被告和次被告為夫妻,在內地經營電子零件廠。
控方開案陳詞指首被告和次被告在○七年一月至○八年九月期間,謊稱向第三至第八被告的公司訂購原材料,並向滙豐、永隆、花旗、大新、星展、渣打、上海商業及HBZ財務合共八間銀行,提供四百卅七張發票,申請「發票貸款」直接找數給對方公司,第三至第八被告收款後會轉回給首被告和次被告,結果成功騙取銀行逾二億八千七百萬元。
案件編號:HCCC 113/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