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任政府醫生協會主席的公立診所醫生何鴻鈞,多次替家人預約診症服務後,在家人沒現身診所下自行填寫診症摘要及開藥給家人,前年在九龍城法院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罰社會服務令二百小時,但他昨獲終審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及刑罰。終院判詞指,醫院管理局規則或醫生專業守則都無要求醫生要「面對面診症」,何的行為只是優待家人,不算濫用職權,故不應因此受刑事制裁。
上訴人何鴻鈞(四十六歲),於○七年至○八年間先後十六次替家人預約中九龍診所的診症服務和購買門診券,期間透過長途電話替身在澳洲的父母斷症、在家中替讀幼稚園的兒子斷症、又自行填寫診症摘要和電腦紀錄,開出總值二百四十七元的藥予家人。
終院法官指,原審裁判官認為何有捏改診症紀錄,惟證據沒有顯示診症紀錄需說明病人需否親身到診所,而捏改的含意涉及造假。而何未有在診症紀錄中表明家人沒有到過診所,雖然診症紀錄有誤導但不算被捏改。法官又指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旨在懲罰公職人員濫用職權,且要涉及如貪污般的嚴重失當行為;但本案情況卻不同,因何的家人有權接受公共醫療服務,何亦依正常程序替家人預約,唯一偏離職守是沒有要家人前來。其行為只屬優待家人,可能阻礙了一兩名病人預約,或利用了醫管局未能更有效地控制診所運作而獲得好處,但卻未算濫用職權。
衞生署發言人表示,何現被醫管局停職;又指衞生署與醫管局會研究判詞,以確定是否要作進一步調查、採取行政措施、紀律行動以及其復職安排。
案件編號:FACC 9/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