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父召兒打人官斥教壞子孫

中年父與十多歲幼女午夜時分在住所附近食消夜時,難忍鄰桌兩名少年出言挑逗愛女,一怒之下電召長子急找援兵到場,向兩小毛頭拳打腳踢一番,父子因此被捕惹官非,昨於觀塘法院承認兩項襲擊罪。裁判官判刑時直指:「呢單案唔係咁嚴重嘅話,我會覺得好好笑」,並嚴斥為人父者的行為教壞子孫,事件只屬「後生仔講句嘢」便要動員教訓,「咁成個牛頭角上下邨咪成地血?」惟考慮父子已遭收押多天及認罪有悔意,故各判二人入獄四個月但准緩刑兩年,並各付五千元堂費。

首被告許國成(五十八歲)及次被告許志斌(十九歲),被控今年六月九日於深水埗白田購物中心附近襲擊兩名十七歲男事主。案情指事發近凌晨一時,首被告與女兒在上述地點消夜,他目睹鄰桌兩事主「(目及)實」其青春可人的女兒,兼出言挑逗,一怒之下電召次被告前來協助,次被告數分鐘後與一男子到場,向兩事主揚言:「唔好走,等住畀人打啦。」未幾次被告即再與一群男子折返,向兩事主拳打腳踢及投擲膠椅和玻璃杯等襲擊。兩事主身體多處受傷送院及報警。

首被告自責 認係衰老竇

裁判官昨斥首被告「好小事就叫個仔咁做,唔知你點教仔,但明顯係教壞子孫」,又質疑次被告為何「咁短時間搵到咁多人?」辯方解釋因他當時正與朋友在附近飲酒,故能一呼百應,並強調他絕非「飛仔」。辯方又稱次被告女友已懷孕八個月,昨亦到庭支持,他亦獲僱主撰信求情,而他與首被告也分別被還押了十一及卅三天,已深受教訓不會再犯。

辯方續求情指,首被告只為保護家人才犯案,又透露其妻早年拋夫棄子返回內地,首被告任廚工獨力將子女養育成人,現因身體差而無法工作,靠綜援維生;辯方亦引述首被告已很自責,明白「成件事最衰係個老竇」,望獲法庭輕判。

案件編號:KTCC 4397/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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