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整形外科專科醫生何維新與美容集團「變靚D」旗下公司合營美容生意,「變靚D」大賣廣告招攬生意,何維新身為合營公司董事及顧問醫生,每月穩袋美容服務收入百分之三十五作報酬,並抽取其他醫生部分收入作佣金。他涉嫌招攬病人,醫務委員會昨召開紀律聆訊後裁定他專業失德,判除牌三個月,緩刑兩年。醫委會暫代主席麥列菲菲表示,招攬病人案情嚴重,希望今次判決能警惕醫生留意操守。
何維新○七年底購入變靚D控股有限公司旗下達德有限公司一成股權,並出任董事,簽署五年協議任顧問醫生,帶領其他醫生經營美容整形服務。一○年七月,一本雜誌刊出何維新介紹透明質酸隆胸方法,報道內夾雜「變靚D」隆胸廣告。
何的代表律師指何承認與美容公司有業務關係並不明智,已吸取教訓。何於事後辭去董事職務,與達德的合約現已完結。律師求情指,何對整形界貢獻多,呈上四封醫生求情信,其中一封由中文大學醫學院精神科學系教授榮潤國撰寫,讚揚何在九六年八仙嶺大火後協助傷者整形,改善其生活。
麥列菲菲宣讀判詞指,辯方聲稱何維新只在一間美容中心服務,無牽涉其他中心,說法令人質疑,並指出何賺取達德所有美容中心的三成半收入,利潤不菲。她判決後稱,美容院利用醫生賣廣告的情況愈來愈多,醫生與美容公司有業務關係,公司賣廣告意味着替醫生「主動出擊」兜生意。醫委會昨首度以交替控罪提出指控,首項專業失德是招攬病人,另一項是無合理行動阻止廣告出街,因應較嚴重的首項控罪成立,不必審理案情較輕的第二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