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玩3P」案事主:被告要搵「處女朋友」

【本報訊】卅六歲男商人唐立漢涉嫌以金錢利誘三名十三歲女童與他性交、肛交及「玩3P」案,被指參與「3P」女事主R及S昨於高院先後作供。控方引述R與被告的MSN紀錄指被告曾提過要「玩3P」,又指可給R的「處女朋友」六千元做性交易;辯方則指S根本從無到過被告家與他性交,而R雖有到被告家,但因R正值月經故當時沒有性交,只拿了被告二千元表示下次才補回性交;兩事主均否認辯方說法。

貪玩想搵錢做援交

事主R昨日供稱,前年八月至十月事發期間,她因貪玩急需錢買衣服參加Cosplay活動故決定與被告援交;R又承認叫S陪同上被告家前,曾問S會否一同援交但對方不置可否。入屋後,被告先摸R身體,再詢問S是否加入,S答應。被告遂先與S性交再轉而與R性交,事後給二人各二千二百元。被告後來仍不斷致電找R,但她不接電話。

控方又讀出R與被告的MSN紀錄,指被告曾多次提過「Trade」及給R「一千五百元無套自拍」;R指意即被告給她一千五百元性交易,期間不用安全套及要拍下性交片段。另被告亦要求R代找「處Fd」並會給六千元做trade,R解釋即是叫她找處女朋友進行性交易,但R拒絕。

案件編號:HCCC 117/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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