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刀集:實質任命權

特首飯局,據聞仍然有人倡議阿爺守尾門,即是阿爺可以根據《基本法》不行使實質任命權。但話口未完,台灣又有前科供特區參考。

國民黨要把王金平從立法院長的位子拉下來,王循國民黨不分區立委選舉參選,性質類似特區選立會議員的名單制,選黨不選人,按名單排序優先當選,王進身立委而後當選院長,國民黨便以為變相擁有王金平的「實質任命權」,藉由關說案快刀斬亂麻,開除王的黨籍,王便同時喪失院長資格。

有關手段純粹是政治手法,簡單的政治邏輯,單純的一黨推論,卻忽略司法衡量的整體性。王金平不用反擊,民意已然站在王的一邊,然後把案件交由法院審理,司法角度便不是一黨角度,自然會慮及多黨政治下這個院長是如何產生,而不是國民黨說了算。大前提王金平非一般立委,立委由全民選出,院長由不同黨派的全體立委選出,縱然失了國民黨籍,但法院不能不考慮其他黨派投票的效力,這院長除了是選黨更有選人的意義。反之馬英九代表國民黨參選總統,有朝一日要被開除黨籍,怕沒人會懷疑馬仍有繼續擔任總統的權利。

過去沒有如此褫奪院長的前例,選舉法的條文上自然無法清晰表達,而王自九六年起已經擔任院長,法院更要慎重處理,預計審完此案,王的本屆立院院長任期早已做完。回到特區,阿爺要是不任命依法當選的特首,一樣只作純粹的政治考量,先便逆民意而行,再來也是法律條文不清,三來別人當選了又不任命更是不公不義,就算靠人大釋法擺得平特區法治傳統怕也一起陪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