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母堅決追究
涉案男生在天水圍一間小學讀書。消息稱,本月十二及十三日,男生涉嫌連續兩日揭一名女同學裙底及摸其大髀。疑女生對被非禮羞於啟齒,未有告知家長及老師。昨晨九時許,男生在校內再次涉嫌非禮該女同學,她終向老師投訴。校方通知雙方家長到學校商討。女生四十五歲母親堅決追究,校方遂聯絡天水圍警署警民關係組人員處理。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現行法例規定年滿十歲或以上,才會有犯罪意圖,才需負上刑責。八歲小童雖有犯罪行為,但缺乏犯罪意圖,因此毋須負刑事責任。警方以口頭警誡方法處理屬於恰當,家長也需嚴厲教育兒子,以免將來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