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建政以來,有兩單「公開審理」的「刑事大案」政治性最強,一單是文化大革命之後審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當年中國還有所謂「反革命罪」,此罪行屬於刑事罪。一單是最近審理的薄熙來案,此案是「經濟和違紀」案,也屬刑事罪。然而這兩單「刑事罪」有極強的政治性,引起政治轟動。
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本身就是政治審判。控方宣布的都是他們干犯了「反革命」罪行,也即他們以各種政治名義包括「革命」的名義在文化大革命中整死了很多人,製造了許多冤案。那個時候,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確乎天怒人怨,他們在全國人民眼中確乎禍國殃民、罪行纍纍。審判他們乃大快人心。箇中的政治是非和他們的罪名是否成立是融為一體、不必置疑的。
薄熙來的案子也有很強的政治性,然而帶來的是很強烈的政治爭議,有相當一部分民意和左派們認為薄熙來是受政治迫害,他當然有經濟問題、違紀問題——這年頭老百姓早已認定「無官不貪」——薄熙來這樣的大官、這樣「唱紅打黑」、「重慶模式」左派色彩鮮明的大官被整肯定不是因為經濟問題、違紀問題,這些不過是「藉口」而已,是朝廷有人「政治迫害」薄熙來的手段。因此,薄熙來案發後,挺薄民眾和「毛左」們一直頗為躁動、憤憤不平,為薄熙來喊冤叫屈。
特別是在公審過程中,薄熙來絕不認罪的態度,他的犀利反駁、慷慨陳詞更使他的「悲劇英雄」形象在挺薄民眾和「毛左」心中大放光芒,這令中共第五代頗感頭痛。「照理」說薄熙來「抗拒從嚴」應該加重刑責,但「重刑」之下必會加重此案屬政治迫害的「性質」,以後的政治麻煩會更大更多。最弊的是第五代又不敢在政治上批判薄熙來,他們之間根本無法切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