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綜援就業計劃獲通過

【本報訊】扶貧委員會昨通過一項為期三年的獎勵綜援人士工作的試驗計劃,把綜援人士非豁免收入部分儲蓄起來,當儲蓄金額累積至資產上限的兩倍,即十三萬六千元,即可獲全數發還;若受助人於試驗計劃期屆滿時,累積金額相等或超過其家庭資產限額一倍半,受助人也可獲發放累計的獎勵金額,預計二千零五十名失業綜援受助人參與計劃。

現行綜援機制規定,如受助人的收入多於四千二百元,其後的收入會被全數扣除。為增加綜援人士的工作意欲,委員會昨通過一項名為「進一步鼓勵『自力更生綜合就業援助計劃』綜援受助人就業的獎勵計劃」,凡參與計劃的受助人須是每月工作超過一百二十小時及收入超過四千二百元,每月被政府扣除的部分收入,會撥入一個帳目,當累積金額達到家庭資產上限的兩倍,即十三萬六千元,即可獲全數發還。計劃明年四月推出,為期三年。

增長者牙科服務資助額

社會福利署署長葉文娟表示,希望透過獎勵計劃,鼓勵綜援受助人尋找更高收入的工作,從而協助他們脫離綜援網,最終可自力更生。她指,扶貧委員會推出有關計劃後,會有長達四年的跟進檢討,以了解計劃的成效,目前決定是否將項目常規化是言之尚早。

此外,扶貧委員會昨同意調整兩個現行項目的資助金額,分別是「長者牙科服務資助」及「為因屋宇署執法行動而須遷出工廠大廈劏房居民提供搬遷津貼」。長者牙科服務的資助金額由九千零九十五元增至一萬二千零一十五元,預計可惠及七千名長者。而資助工廈劏房的計劃則放寬對單身人士的入息上限,由五千六百多元增至七千二百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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