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年輕一輩及環保團體頗重視在港發展農業。在地區發展方面,不少人以此來對抗政府的收地政策,最典型的是反高鐵菜園村事件,遷村復建復耕;亦有人在報上提出香港要有部分農產品自給自足。這樣的建議與實踐,反映香港社會多元化,但這未必代表創意或社會的發展。
農田復耕的關鍵不是恢復種植便算。農耕包含一整套的水土利用體系、作物培育挑選,以至整個銷售過程等,與業餘耕種或自種自用的形態大不相同。前者是經濟活動,背後是農耕生活方式與文化,包括對生態環保、本土文化的內容;後者變成了城市人的郊外別墅或度假之地。
對於後者,假若是他們買下擁有的土地,他們喜歡在法例和土地使用規限下怎樣做都沒有問題。但是,若他們是從政府取得特殊照顧的土地來復耕,卻不是真正從事農耕,則屬欺騙政府與社會,佔用公地來作住房之用。
即使農耕,香港需要的不是恢復幾百年前的小農耕種方式,而應是新型的農耕:節省水土能源,有機環保(不用農藥、化肥,以免造成污染),並且在作物面與本地體系和生態條件不產生矛盾。在此基礎上,恢復或發展本地食材食品傳統和生產供應體系。換言之,這應該是全新的農業經濟,即國外興起的都市農業,甚至可進至無土栽培、溫室種植方向。
新界的新市鎮應與新型農業結合,形成本地食品生產供應體系,製造就業,促成創新,也保證食品安全及低碳的生態環境,且以香港體制保證,更可出口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