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情:政治解碼:雙軌提名 各走各路

特首普選關卡重重,泛民眼見提名委員會閘門難破,於是另闢蹊徑搞公民提名,稱之為「雙軌提名」。這陣子,建制派對公民提名似有口風轉軟之勢,資深港區人大譚惠珠說不違反《基本法》,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更提出糅雜相關元素的構思方案,是否意味着公民提名獲北京接納?

掌握西環脈搏人士舉了一個比喻,或者能給大家一點啟示。他說,參加特首普選好比舉行婚事,參選人接受提委會提名就是到婚姻註冊處舉行證婚儀式,是一種法律要求,而之前以個人魅力贏取市民芳心,收集公民提名,就是婚前談戀愛,是一種道德要求,兩者並不相悖,甚至互有關連,這點是毋庸置疑的。問題是,法律還法律,道德歸道德,婚姻註冊處的職責只是為登記人見證神聖一刻,至於登記人之前跟甚麼人談戀愛,跟多少人談戀愛,是苦戀還是孽戀,婚姻註冊處一概不理。

換言之,泛民要搞公民提名,沒問題,怎搞也可以,但休想成為特首普選提名程序一部分。顯而易見,譚惠珠稱公民提名不違反《基本法》,較貼近西環的精神,而陳弘毅提出先以公民提名作為「申請人」資格、再經提委會提名確認為「候選人」的方案,則應該是「個人方案」了。

當然,西環的指導思想有時也未必能作準,一○年政改便在最後一刻翻天巨變。不過,這次公民提名不同,裏裏外外,實實虛虛,都看不到有成功翻盤的希望。試想想,公民提名成了普選機制一部分,即每位候選人均須做提名收買佬,走到民間收集市民提名,若建制派參選人的提名不及反對派參選人,日後就算在提委會勝出,也是勝之不武,也是小圈子選舉,也是權威矮人一截,這不是捉蟲?所以,公民提名作為一種自由戀愛方式,北京不會棒打鴛鴦,但只會以一種很「自由」的方式存在,不會納入制度,不會成為機制,泛民所說的「雙軌提名」最終只會分道揚鑣,各走各路。

王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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