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故「電器大王」蒙民偉創立的信興集團在蒙死後入稟高院,指蒙生前從信興借取逾九億元,故要求蒙的兩名遺囑執行人東亞銀行主席李國寶及律師蔡奮強(被告)交代帳目,而蒙的遺孀王蓓芬及其未成年女兒蒙珮兒,後來則以遺產受益人身份被加入成為被告一方。王蓓芬早前向法庭申請要求信興交代相關文件,案件昨於高院提訊時,聆案官接受原告一方信興集團有限公司說法,指信興仍在整理涉案文件,將案押後至十月九日再訊,屆時才研判是否需頒令要原告交代文件。
案件編號: HCA 664/2012